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JING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JING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JING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入住保护机制,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源头预防工作,2022年7月7日,应县文化旅游广电局邀请,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对县域内提供住宿服务的农家乐、民宿等经营者开展接待未成年入住法律法规培训宣讲。
会上,检察干警向农家乐、民宿经营者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及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必须完善登记入住工作。强调农家乐、民宿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要严格落实“五必须”制度,重申违反住宿登记规定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指出住宿行业作为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主体,经营者在工作中如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或者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要求农家乐、民宿经营者打通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切实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社会责任。
下一步,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能动履职持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综合司法保护,通过“回头看”检查,着力提高住宿行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有效杜绝未成年人在外出入住安全隐患,营造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携手保护未成年人良好氛围。